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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

 

来源:未知  发布日期:2015-04-27  浏览次数:277

    各有关学院:

    2015年苏州市级科技发展计划聚焦创新驱动战略需求,围绕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任务,改革了计划体系设置与资助方式,并进一步简化了申报程序。为做好各类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计划体系

1. 服务体系建设专项(产学研协同创新)项目:

http://kjc.usts.edu.cn/kjc/mainPageIndex.do?actionType=showSecondView&articleId=529d87494ce4279b014cf9dc64e70153

2. 企业技术创新专项(科技设施)项目:

http://kjc.usts.edu.cn/kjc/mainPageIndex.do?actionType=showSecondView&articleId=529d87494ce4279b014cf9db494d0152

3. 产业技术创新专项(软科学研究)项目:

http://kjc.usts.edu.cn/kjc/mainPageIndex.do?actionType=showSecondView&articleId=529d87494ce4279b014cf9d769a30150

4. 产业技术创新专项(民生科技)项目:

http://kjc.usts.edu.cn/kjc/mainPageIndex.do?actionType=showSecondView&articleId=529d87494ce4279b014cf9d4923f014f

     5. 产业技术创新专项(应用基础研究)项目:

    http://kjc.usts.edu.cn/kjc/mainPageIndex.do?actionType=showSecondView&articleId=529d87494ce4279b014cf9cc7c130149

    以上各类计划的申报通知,请点击对应网址进入科研产业部网站查看。

    二、申报要求

    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在实施期内能完成项目任务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:截至2014年底,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未结的;目前已承担省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以上的。

同时,列入苏州科技信用档案不良记录的单位,限制申报项目。为及时准确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监管与统计工作,对于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单位予以限制申报。

各专项申报的特定要求,请参见科研产业部网站的具体通知。

    三、申报方式

    项目申报采取推荐方法,申报材料需经各学院审查推荐,限额申报的要进行筛选和排序,各学院盖章后报科研产业部。

    项目申报时间、所需材料请参见科研产业部网站。

    未尽事宜,请与科研产业部联系,电话:68097107

科研产业部

2015.4.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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