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首页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 

关于转发《苏州科技学院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 

来源:未知  发布日期:2015-04-30  浏览次数:254

校属各单位:

现将《苏州科技学院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附件:《苏州科技学院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》

 

苏州科技学院院长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430

附件

苏州科技学院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

实施方案
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《关于集中开展全省高校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》(苏教办安函〔20152号文)精神,及时排查和整改学校安全隐患,构建安全和谐校园,学校决定,自即日起至5月中下旬,在全校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。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通过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,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,全面排查校园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,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、疑难问题,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,进一步增进广大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,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,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,创建平安校园,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为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特成立苏州科技学院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,成员如下:

组 长:曹毓民

成 员:隋爱红、董巍峰、费忠民、唐兴荣、许金林、关江南、潘涛、李萍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。

三、检查内容

校园安全大检查内容包括安全工作制度、责任、体制、机制以及消防、交通、治安、食品卫生、危险化学品管理、自然灾害预防、安全教育等各个方面,重点内容如下:

(一)组织保障情况。主要包括:是否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,落实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稳定“第一责任”和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”;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,工作机制是否科学高效;各类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,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是否落实。

(二)消防安全情况。主要包括:结合学校消防工作规范化的要求,参照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、公安部令第28号),以学生宿舍、食堂、教学楼、实验室、图书馆、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,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、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、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等。

(三)交通安全情况。主要包括:交通设施是否完善,交通秩序管理是否到位,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定期开展,学生是否积极参加交通志愿服务活动,协助维护交通秩序,开展交通宣传等。

(四)安全防范建设情况。主要包括:重要部位、场所实体防护措施是否落实,技术防范措施是否运行有效;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,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是否科学,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;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是否正常开展。

(五)校园治安管理情况。主要包括:是否有效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;校园各类重点人员摸排管控是否有效;校内工程施工、生产现场是否与校园隔离、有关防护措施是否落实。

(六)食品安全管理情况。主要包括:食堂员工是否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;食品原料采购、存储、加工、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是否落实;校内食品超市、小卖部、餐饮摊点、饮用水是否安全卫生;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、监控及报告制度是否落实。

(七)危化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。主要包括:以学校实验室和危化品仓库为重点,着重检查安全管理机构健全,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;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、使用是否安全,有无出入库登记;实验废弃物是否做到分类收集和妥善存放;特种设备是否通过安监部门的检验,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;水、电、气和门窗等环境设施是否完好;应急喷淋、通风系统、防护罩、隔离栏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备、运行是否正常。

(八)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情况。

四、实施步骤

(一)自查整改阶段(即日起至5月上旬)

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,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,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、内容和要求。按照“属地管理”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组织人员对影响学校师生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、即查即改工作,制订相应的整治措施,消除安全隐患。对需要其他部门给予协助解决的,及时向相关部门递交隐患整改报告。

(二)检查抽查阶段(5月中下旬)

通过采取普遍检查、重点抽查、交叉检查、跟踪检查等方式,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单位、重要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,积极做好迎接省厅检查各项工作,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。

(三)总结巩固阶段(5月中下旬)

各单位要把安全大检查与平安校园建设结合起来,与日常安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,努力形成校园安全稳定长效机制。各单位要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,并请于515日前将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纸质版由负责人签字、盖章后交至保卫处综合科(行政楼2311室),电子版发送至bwc@mail.usts.edu.cn。联系电话:68082309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思想认识

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大检查对保持学校安全稳定、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,把安全检查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,认真部署、全面落实,不走过场,保证扎实完成任务。

(二)加强组织领导

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成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,明确工作重点,落实责任分工,共同把工作做好。

(三)做好宣传引导

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,采取多种方式,加大对安全大检查的宣传发动力度,形成人人关注、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,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。

(四)建立长效机制

要总结安全检查中好的经验和做法,防微杜渐,警钟长鸣,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,切实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,保证师生教学科研、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安全。

苏州科技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

2015430

版权所有:苏州科技大学机械工程综合训练中心    技术支持:南京先极科技有限公司    地址:苏州新区长江路55号    电话:0512-683206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