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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结束工作的通知

 

来源:未知  发布日期:2015-03-19  浏览次数:175


各学院:

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即将结束,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    各学院要在毕业设计(论文)后期阶段进一步加强管理,严格把关,确保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。

二、毕业答辩的组织管理  

    1、根据《苏州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条例》(苏科[2009]01号文)的有关规定,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委员会,并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答辩小组,每组成员以4-5名为宜,由答辩委员会成员任组长。答辩小组成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,初级职称原则上只能担任秘书工作。对于由两个学院共办的专业(如新闻专业),答辩小组成员由两个学院协商安排。

    2、毕业答辩期间答辩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,不得擅自离岗或请假。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,需经答辩委员会主任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。答辩委员会主任准假时,应做好相应答辩小组的有关安排,保证答辩小组成员正常工作。各学院答辩安排时应避开答辩小组教师的上课时间,答辩小组教师不得以上课为理由缺席学生答辩。

    3、各学院应在答辩前两天将答辩的具体安排(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、答辩时间、地点、答辩学生等信息)在校区内张榜并在本学院主页上公布,同时报教务处备案。

毕业答辩应公开进行。各学院应鼓励低年级及其它学院学生旁听毕业答辩,同时做好毕业答辩进程的相关报道和宣传。

    4、答辩期间,教务处和评建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巡视,因此已经安排好的答辩时间,不得随意变更。

三、毕业设计(论文)检测

    所有毕业设计(论文)在答辩前均应该通过“中国知网”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检测(详见苏科教通[2015] 27号文)。

    附录部分不需要进行检测,在上传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时应将附录去掉。

四、成绩评定和系统录入

    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评定参照《苏州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条例》之附件三《苏州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评分标准》执行。成绩评定应做到客观、公正,各专业学生的成绩等级一般不少于4个等级。

    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优良率以专业计,且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60%。其中成绩为“优”者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15%。

    各学院应按照上述标准严格把关,不得随意放宽优秀率和优良率(如果超过规定,专业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将无法在系统内提交)。

    为保证毕业班学生毕业阶段工作的有序进行,请各学院要明确各角色的职责(详见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操作手册):

    学生:最迟在6月9日将毕业设计说明说或毕业论文终稿上传至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;

指导教师和评阅人:在答辩前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审阅并在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内进行评分、填写评语,对于推荐校优的优毕业设计(论文),指导教师应同时填写推荐表(含团队);

专业负责人:答辩开始前,应维护好答辩小组相关信息(时间、地点、教师和学生名单等),在指导教师完成评分(系统内)后,及时分配好评阅教师,并由评阅教师完成评分(系统内)。

答辩录入员:答辩结束后,应及时完成答辩成绩在系统内的录入,并填写评语和答辩委员会意见。

教务员:在答辩录入员完成全部成绩录入后,要及时发布成绩并对教师推荐的校优或省优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审核、填写审核意见。

五、校优评审和省优推荐

    1、按照《苏州科技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办法》(《苏州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条例》之附件四),各学院应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推选出优秀的毕业设计(论文)参加学校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评选和省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推荐,推荐的校优或省优毕业设计(论文)应符合学校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的相关要求。每个学院的申报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:

    (1)校优毕业设计(论文)(单篇):不超过本学院参加毕业设计(论文)人数的3%。

    (2)校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团队:每个学院不超过2个。

    2、由各学院负责(教务秘书界面下)在系统内推选校级和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(含团队)。

注:单篇和团队不可兼报。

六、时间安排

    1、6月5日(14周周五)前,完成答辩小组信息维护 (系统内)。

    2、6月11日-6月17日为全校答辩时间。因英语四、六级考试,6月12日(星期五)下午——6月13日(星期六)全天相关教学区将封闭,答辩时间、地点安排应注意避让。

    3、6月18日(17周周四)下午16:00前,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在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的发布,并推荐出参评校优和省优的毕业设计(论文)。

    4、6月19日—20日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(具体时间、地点和参会人员另行通知)。

    5、6月25日(17周周四)前,各学院将答辩委员会会议纪要复印件交教务处,同时将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总结提交至系统。

七、材料归档

    1、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相关材料应严格按照《苏州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撰写规范(试行)》第五条的规定进行整理并放入“毕业设计(论文)资料袋”中,统一归档(不需要刻光盘)。

    2、答辩小组的答辩记录、答辩委员会会议纪要、各阶段自查记录、教师指导记录和其他原始记录、学生答辩评议书复印件等由学院妥善保存。

    3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评议书原件进入学生档案。

         

教 务 处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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